幼儿教育 幼儿设施 成都幼儿课桌椅
对策:"小区配套设施"将会写进土地出让合同
晨报讯近年来,商品房新建小区配套滞后、绿地变会所等随意变更配套的现象屡见不鲜。昨日举行的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审议了《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修改稿)》,从中记者获悉,随意变更配套设施等行为将被明令禁止。
对策:配套设施写进土地出让合同
“在购买楼盘时,销售经理告诉我这里将配置知名幼儿园,引进美式幼儿教育。
为了孩子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我们才买下了这家楼盘的房子。如今住了几年了,幼儿园的影子都没有,还是一块荒地,所以宝宝只能到这里来上幼儿园。”近日,在南京一家市级示范幼儿园的报名排队现场,一位家长向记者反映。
因此,在昨天审议的“草案修改稿”三十三条中出现了一条新的条款,“住宅项目应当明确同步建设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时序,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内容。”这个条款规定之后,也就意味着开发商在拿地后,必须将配套设施的完成时间和顺序写进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这样一来,开发商只要拖延配套设施建设,业主们就可以根据条例进行维权。案例:配套篮球场变成会所
对策:擅改规划房屋不能竣工验收
家住河西的蔡先生同样非常郁闷,2007年,他举全家之力,购买了南京河西一幢品牌商品房,之所以选择这个楼盘,除了他看中了河西的发展外,还被开发商楼盘销售彩页上规划的专业篮球场所吸引。作为一个篮球迷,在家门口就能轻松地打篮球无疑是一件快事。但让他气愤的是,在去年,一幢商业会所矗立在原本规划是篮球场的地方。“开发商随意变更规划有没有人管?”蔡先生问道。因此,《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修改稿)》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就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核实。未申请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产权登记机关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规划条件确定应当同步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单位应当一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实。未申请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案例:楼层变更挡住阳光
对策:重办规划许可证需开听证会
自己买的商品房晒不到早上的太阳,这事放到谁身上都是一肚子火。江北一小区的毛女士最近就一直在查看国内的“阳光权”官司。开发商变更了原本的规划,将毛女士对面的4号楼又加了一层。找开发商理论时对方还理直气壮地表示,可以“先上车,后补票,去房管部门变更下规划许可就合法了。”
近年来,不少建筑改建、扩建项目随意变更原有规划的现象也常有发生。因此,在本次审议的《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修改稿)》中,增加了一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改建、扩建项目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应当采取公示、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草案修改稿”还有哪些新亮点?公共绿地不能随意侵占
一些地方对公共绿地保护不够,随意侵占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草案修改稿”中增加了新规定:事关公共利益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市、县人民政府在审批前,应当报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汇总后交由市、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监督
有专家提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专项保护规划十分重要。在“草案修改稿”中增加了新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规划应报经所在地市、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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