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庆典活动、成都幼儿课桌椅、幼儿教育
幼教、幼儿园
收费项目—、杂费1、幼儿园(全日)(寄宿)2、示范性托儿所3、其他托儿所4、农村学前班二、保教费1、示范性幼儿园(全日)(寄宿)2、—级幼儿园(全日)(寄宿)3、二级幼儿园(全日)(寄宿)4、三级幼儿园(全日)(寄宿)5、示范性托儿所(全日)6、—级托儿所7、二级托儿所8、三级托儿所9、农村学前班(—级)10、农村学前班(二级)11、农村学前班(三级)三、加收保教费(对非本单位职工子女和配套小区服务范围以外的幼儿收取)1、示范性幼儿园、托儿所2、其他幼儿园、托儿所四、冷、暖设备使用费(按使用月份收费)
元/入、月元/入、月元/入、月元/入、月元/入、月元/入、月元/入、月元/入、月元/入、月元/入、月元/入、月元/入、月元/入、月元/入、月元/入、月元/入、月元/入、月元/入、月元/入、月元/入、年元/入、年
计费单位
20 30 30 20 10140180100140 80120 70110160140120100 40 30 20
收费标准
●小学、初中
收费项目—、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义务教育阶段取消借读费收费项目。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服务性收费按照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由提供服务的有关部门收取)1、城市小学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高中
收费项目高中—、学费1、重点(示范)高中
中心城区600远城区500中心城区420远城区350中心城区4000远城区3500中心城区3000远城区2500中心城区2000远城区1500
2、城市初中二、城市中小学住宿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取消住宿费。对学生公寓另行核定收费标准)
元/生、学期
元/生、学期
75(1-2年级)95(3-6年级)170
2、—般高中
3、择校生(1)省级重点、示范高中(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30%)(2)市级重点、示范高中(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0%)(3)—般高中(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0%)4、综合高中重点职高—般职高二、住宿费(对学生公寓另行核定收费标准)—档二档三档三、中考费1、文化课2、体育3、实验技能
元/生、学期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元/生、学期
元/生、学期
元/生、学期
—档二档三档
元/生、学期元/生、学期元/生、学期
150100 50
10001000750150100 50 508 12
补充说明:
1、课本费(代收项目):据实收取。
2、中心城区的指令计划学生不含东西湖区,择校生含东西湖区学生。
3、民办高中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元/生、学期
补充说明:
(一)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地区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鄂价费〔2008137号)
1、具体范围: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6个区区政府所在地以外和洪山区花山、左岭乡及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九峰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缴杂费、课本费。从2009年春季开始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住宿费。
(二)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鄂价费〔20061126号)
具体范围:不属于实施新机制范围的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
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和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缴杂费、课本费,只需缴纳作业本费。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按统一安排在我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与我市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三)义务教育阶段取消借读费收费项目。
元/生、学期元/生、学期元/生、学期元/生、学期元/生、学期元/生、学期
10
补充说明:
民办幼儿园根据各自办园条件、保教质量等因素自行制定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
元/入、月
2000以内1000以内
元/生元/生元/生